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、副院長王錫鋅21日做客中新網《新聞大家談》,深度解析十八屆三中全會後中國改革新路徑,探討如何打造權力之“籠”。中新網記者 張龍雲 攝
  中新網11月21日電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、副院長王錫鋅今日做客中新網《新聞大家談》,深度解析十八屆三中全會後中國改革新路徑。在談到公眾熱議的“官員財產申報”時表示,他不太同意官員財產公開這個提法,而更為推崇官員情況報告和公開制度。
  王錫鋅說,現在按照相關規定,副處級以上領導幹部需要報告相關情況,裡面包括財產收入,也包括這個範圍之外的,例如配偶情況,子女情況,有沒有出國移民的情況,各種各樣投資的情況。
  王錫鋅解釋,這種報告制度和公開制度最重要的是兩個目標:一是要防止利益衝突,官員是行使公共權力的,在行使公共權力的過程中,有沒有可能假公濟私,這實際上就是一個利益衝突的問題,利益衝突本質上至少是一個腐敗的溫床。二是隨時發現腐敗的線索,如果報告制度事無巨細,那許多官員腐敗的衝動就會抑制。
  王錫鋅強調,報告制度涉及的範圍不僅僅是財產,而是相關情況的報告制度。這次《決定》中提到,新任幹部的有關事項公開,在我們過去已經有的報告制度上往前再走一步,不光是在組織內部報告,要對外公開,這非常重要。
  王錫鋅進一步指出,涉及到未來官員的情況報告制度有兩個核心,一事哪些事項是必須報告的;二是報告的事項中哪些信息要進一步向社會公開。《決定》已經給出了很好的方向,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,有效的從制度上來抑制腐敗衝動,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也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方案。  (原標題:專家談官員情況報告制度:涉及範圍不僅是財產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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